外来人口落户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4-30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 分享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一、平台介绍

外来人口落户服务平台是集成于幸福张家口APP”,专为来我市落户的外来群众提供便民服务的平台。平台涉及公安、民政、住建、教育等22个部门共29个事项。以实现办理事项全流程畅通为目标,旨在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给予更加全面、优质、贴心的服务,真正实现让落户群众办事不求人

二、平台发起端

目前,外来人口落户服务平台在19个县区的派出所、售楼处、社区、房屋中介、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市建筑与房地产市场稽查站均设有发起端。群众可通过幸福张家口”APP扫描张贴在发起端的二维码登记进入平台。

三、平台使用方法

群众进入平台后:完善个人信息。填写迁出地、迁入地、落户人数、落户原因、联系方式等信息。查阅勾选服务事项。目前平台涵盖共9大类29项办理事项,用户可任意勾选一项或者多项事项提交。等待回电。提交后一个小时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落户群众,细致耐心为群众提供相关服务。群众可为本次服务做出评价。当勾选事项办理完成后,平台会以短信形式通知群众再次办理。当群众需要办理其他业务时,无需再到发起端扫码,只需打开幸福张家口”APP,在首页进入外来人口落户服务平台再次勾选服务事项即可。

四、外来人口落户需办理事项、关联事项

张家口市外来人口到市区落户需办理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办理流程

责任部门

时限要求

1

户口迁移

1.省内户籍申请迁入城镇,到拟落户地公安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2.省外户籍申请迁入城镇,到拟落户地公安户籍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证明回原籍开具《迁移证》后,到落户地公安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3.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按照落户地址提供资料:①有稳定住所,携带房产证、不动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稳定住所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随迁人员亲属关系证明;②投靠亲属,携带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③务工经商,携带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落户单位集体户;④自寻落户地址,携带户主同意落户申请书、户口本;⑤落户公共地址,签订《约定书》。

公安部门

省内迁入,即时办结;
省外迁入,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即时办结。

2

身份证办理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就近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办理。

公安部门

即时办理

3

购房租房

1.本人将房款打入商品房资金监管专户,网上签订买卖合同,备案后完成交易;
2.买卖双方将购房款存入二手房资金监管专户,网上签订买卖合同,备案后完成交易;
3.租赁双方持租赁合同、身份证,到市民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4.持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凭证等材料,到现户籍地社区办理公租房申请。
5.持有效身份证明,到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保租房申请。

住建部门

即时办理

4

购房税费办理

本人持购房合同、身份证等房屋买卖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理购房税费申报缴纳,并取得完税凭证。

税务部门

即时办结

5

子女入学

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由监护人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按照学校公告,到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登记。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县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教育部门

即时办理

6

参军入伍

本人通过“全国征兵网”报名后,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到户籍地街道或乡镇武装部进行确认,初审、初检通过后,参加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后择优确定批准入伍对象。

军分区

每年3月和9

7

参加基本
医疗保险

1.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本人持身份证到医保部门办理;
3.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本人持身份证到医保部门办理。

医疗保障
部门

即时办结

8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和工伤保险

1. 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2.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①本人通过“张家口人社”APP自助办理;②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到户籍地、居住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社会保险
部门

即时办结

9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地社保机构办理缴费和接续业务。

社会保险
部门

即时办结

10

就业培训

1.通过“幸福张家口”APP、“垣岗在线”等平台,或持身份证到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2.通过“垣岗在线”注册,或持身份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岗位信息咨询,享受免费就业指导、岗位介绍等服务;
3.免费参加“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线上线下活动,现场对接招工企业,选择合适的就业岗位。

人社部门

即时办理

11

卫生健康服务

1.本人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备案,享受疫苗接种、孕产妇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本人或代办人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

卫健部门

即时办理

12

生育登记卡

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怀孕三个月证明,到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或登录河北省计划生育网办理。

卫健部门

2个工作日

13

家庭医生签约

1.未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持身份证到现户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
2.已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到原户籍所在地卫生服务机构,办理居民健康档案转档,到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卫健部门

7个工作日

14

水气热缴费

1.到房产所属热力公司缴费大厅,或通过线上方式,交纳采暖费;
2.到燃气公司服务大厅,或通过线上方式,交纳燃气费;
3.到供水公司营业大厅,或通过线上方式,交纳水费。

城管执法
部门

即时办结

15

供电办理

持房产证、身份证、租赁协议等相关材料,通过“网上国网”“冀时办”APP,或到供电营业厅办理更名、缴费等供电业务。

供电部门

即时办结

16

殡葬服务

直系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和逝者死亡证明、身份证明,到属地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手续。

民政部门

即时办结

17

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借记卡等材料,到常住地或户籍地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申请开户登记。

公积金管理中心

即时办理

18

办理公交
乘车卡

持身份证到公交公司办理。

公交公司

即时办结

19

退役军人
建档立卡

1.退役军人未建档立卡,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向现户籍地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建档立卡;
2.退役军人已建档立卡,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向原户籍或现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建档立卡信息迁移。

退役军人
事务部门

即时办理

20

抚恤补助迁移

享受抚恤生活补助待遇退役军人,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向原户籍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办理抚恤补助迁移。

退役军人
事务部门

年底集中办理

21

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

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佐证材料,到现户籍地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

民政部门

18个工作日

22

散居孤儿
户口迁移

散居孤儿或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持相关佐证材料,到原户籍地县(区)民政部门,开具身份转移证明,提交现户籍地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身份转移迁入手续。

民政部门

15个工作日

23

残疾人证迁移

持户口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出地县(区)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领取申办原始凭证,提交户口迁入地县(区)残联办理迁移。

残联

10个工作日

24

残疾人补贴变更

持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等证明材料,到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申领变更。

民政部门残联

16个工作日

 

 

张家口市外来人口到市区落户关联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办理流程

责任部门

时限要求

1

临时救助

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困难佐证材料,到现户籍地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申请。

民政部门

即时办理

2

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

已在公安机关重型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建档,或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的,监护人到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

政法委

即时办理

3

组织关系转接

1.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现居住地街道党工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2.持团员证、身份证等材料,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

组织部门
团委

即时办理

4

公共法律服务

1.持有效身份证明、案件材料,到法律服务机构(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2.持有效身份证明、落户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申请受理所需公证事项;
3.持反映问题材料,到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乡镇(街道)司法所,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司法部门

7个工作日

5

耕地和种粮补贴

农民办理城镇户口延续土地经营承包关系,通过原有“一卡通”方式,继续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农业农村部门

财政部门

即时办结

 

五、外来人口落户服务二维码(以派出所辖区为片区,全市共设76个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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