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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本栏目主要受理并办理个人和企业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的咨询和投诉。
二、不受理范围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
2、恶意攻击、内容空泛、不具备答复条件等其他事项;
3、超出本市行政管辖权、管理区域的事项;
4、正在办理过程中或办理完毕的重复事项;
5、应当由行政复议、信访复查复核等法定程序处理的事项;
6、应当由其他国家机关,如国家权力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依法受理的事项。
三、注意事项
请您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内容,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方便信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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