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留言标题: | 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聘任事宜咨询 |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留言时间: | 2026-02-11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诉求我局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57号)及《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270号)文件要求,现就您的诉求答复如下: 受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通过国家和我省规定程序评审或考试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3年的,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额内,可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的最低岗位等级。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以上,任现职后在本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期满,并且具备晋升上一等级岗位竞聘条件的,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额内,可申请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的上一等级岗位,不得越岗位等级和职务级别等级聘用。 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资格是否能办理岗位聘用需结合事业岗位空缺情况及单位职能综合考虑。 |
| 处理时间: | 2026-02-12 |
| 处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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