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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留言标题: 请问事业单位中级经济工商管理专业不给聘了吗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留言时间: 2026-01-14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57号)文件要求,受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通过国家和我省规定程序评审或考试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具体聘用事宜您可拨打0313-2060818进行电话咨询。
处理时间: 2026-01-14
处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