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留言标题: | 咨询事业单位工龄接续相关问题 |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留言时间: | 2025-09-10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表述情况,1.入职事业单位前在私企上班,事业单位上社保前有中断的,工龄可以作为合并工龄计算,不作为连续工龄计算(连续工龄与核算工资挂钩,建议您将中断的一个月社保进行补缴)。2.如果只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后面没有续签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同一时段的原单位发放工资流水、原单位缴纳社保凭证以及离职证明作为凭证。3.工资核算只与连续工龄挂钩,且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没有工龄工资项目。 |
| 处理时间: | 2025-09-10 |
| 处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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