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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留言标题: 男方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的条件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留言时间: 2025-09-02
回复内容: 根据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 张家口市财政局 张家口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口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张家口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张医保发〔2019〕5号):1、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按定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2、女职工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足额缴纳医保费,按规定符合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同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3、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也不能享受配偶生育保险待遇。
处理时间: 2025-09-04
处理部门: 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