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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留言标题: 领导您好,我想问一下,咱们市里有没有水源地禁止通行货车的管理办法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留言时间: 2024-11-2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我局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有道路、桥梁穿越的,危险化学品运输采取限制运载重量和物资种类、限定行驶线路等管理措施,并完善应急处理措施。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我局水生态环境科电话。(0313-4083025)
处理时间: 2024-12-02
处理部门: 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