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家口市委社会工作部 张 家 口 市 司 法 局 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6-05-06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分享至: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人民调解换届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组织建设:确保调解网络覆盖全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组织涣散的调委会进行整顿。

队伍建设:选任公道正派、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调委会副主任、委员。着重从法治带头人、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网格员和有关行业专业人士中选任调解委员。同时,要保证妇女成员的比例,主任一般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

规范化建设: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基本要求,落实六有、六统一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六有即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标牌印章、有调解文书、有统计台账、有工作制度、有经费保障;六统一则指标牌、印章、标识、程序、文书和统计的标准化。

时间节点选择: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队伍素质提升:建立培训-考核-聘用的闭环机制,要求所有调解员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专项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工作规范化程度: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提高文书规范率。

保障措施:制定《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实施方案》,明确待遇保障和晋升通道,提高调解员的稳定性。

培训与学习:新任调解员需进行调解技巧、法律知识、调解协议书制作、以奖代补等方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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