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预算项目稽核复核工作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评审稽核复核制度,确保评审工作质量,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依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办建〔2002〕619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冀财办〔2010〕42号)、《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冀建市研〔2017〕2号)等规定并结合其他兄弟市经验做法,我中心研究起草了《张家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稽核复核工作办法》(以下简称“稽核复核工作办法”)
二、主要内容
“稽核复核工作办法”共十四条。第一条为目的和主要依据;第二条为适用范围;第三条为稽核复核原则;第四条为稽核复核的组织实施;第五条为安排稽核复核的时间节点;第六条为复核第三方中介机构的选取;第七条为稽核复核的主要内容;第八条为稽核复核的时限性要求;第九条和第十条为稽核复核结果应用;第十一条为付费;第十二条为保密要求;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为一般规范性文件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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