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一、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北省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措施》的背景是什么?
当前,我国外贸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围绕强化贸易促进拓展市场、稳定和扩大重点产品进出口规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各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支持举措,增强政策协同效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石家庄海关等部门在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措施》。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措施》(冀政办字〔2023〕115号)。
二、《若干措施》有哪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提出6个方面、19条措施。主要包括:
(一)强化开放平台带动作用。打造雄安新区外贸发展高地,指导雄安新区健全完善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央企外贸板块二级、三级子公司落户。加强外贸示范试点建设,推动综合保税区进位发展,落实《曹妃甸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二)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企业开拓市场服务,持续开展RCEP燕赵行百场千企宣介活动。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优化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办法。支持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会,实施“冀货出海”拓市场行动,对2023年省级确定的境外重点展会展位费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便利跨境商务人员往来,畅通商务人员申办签证渠道,支持中外航空公司复航增班。
(三)巩固扩大重点产品进出口。支持重点产品进口,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推动优势产品出口,扩大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外贸“新三样”出口。
(四)加快对外贸易创新发展。落实《河北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十条政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引进平台公司、龙头企业、支付机构,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生态。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带”模式,在日韩、东南亚、俄罗斯、中亚等新兴市场谋划布局一批海外仓。提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能级,充分发挥白沟试点“河北出口商品展示中心”作用,带动更多特色产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稳定发展,指导石家庄市制定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发展规划,支持唐山市曹妃甸区、丰润区和渤海新区黄骅市、秦皇岛经开区等基础较好的地区申建加工贸易产业园区。推进贸易数字化、绿色化发展。
(五)优化外贸发展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中国(河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功能模块开发,加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培育和认证力度,将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提升国际物流效能,完善陆海联动的港口集疏运体系,开通唐山港、黄骅港至俄罗斯、日韩和东南亚国家航线。不断提升中欧(中亚)班列开行规模和质量。完善国际货运航线物流布局,有序拓展石家庄机场至东北亚、中东欧地区国际货运航线。优化跨境结算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完善外汇衍生品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强化政银企合作,建立汇率避险服务长效机制。妥善应对不合理贸易限制,构建完善我省产业安全预警监测工作体系,做好贸易风险评估和排查。开展送服务到基地活动,推动基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六)加强外贸发展政策保障。用足用好财政资金,积极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项目。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开展“小微转贷款+创新小微直贷”普惠小微金融业务。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三、《若干措施》在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企业开拓市场服务。持续开展RCEP燕赵行百场千企宣介活动,年度培训企业不低于2000家,指导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协定政策,不断提升自贸协定的综合利用率。指导企业稳住对发达经济体出口,深入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和东盟等区域市场。外事、商务、贸促等部门及有关商协会要加强与驻外使领馆、贸促机构驻外代表处对接合作,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贸易对接、商事法律等方面服务。
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优化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办法,将更多展位资源向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倾斜。依托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等省内重点展会,强化供采对接服务,提升对外贸发展的带动效应。挖掘引进广交会、进博会等一流展会采购商资源对接各地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各地举办专业展会,推动特色产品扩大出口。支持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会,依据参展效果、订单情况等,不断优化支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施“冀货出海”拓市场行动,对2023年省级确定的境外重点展会展位费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单场展会单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
四、《若干措施》在推动跨境电商发展方面有哪些重点任务措施:
落实《河北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十条政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引进平台公司、龙头企业、支付机构,推广应用全省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生态。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带”模式,支持外贸基地与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指导传统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拓展销售渠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一般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试点。推广海外仓共建共享发展模式,在日韩、东南亚、俄罗斯、中亚等新兴市场谋划布局一批海外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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