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解读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为深入推进我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规范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张家口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职守,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道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公私分明,对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及个人隐私,应当严格依法予以保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