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八部门印发《张家口市推进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 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八部门
印发《张家口市推进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
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张家口市推进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口市推进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省住建厅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冀建法改〔202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提升服务质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建立健全“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工作机制,优化报装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减少审批环节,加强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构建便民、快捷、高效的服务模式,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联合审批”,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服务的“速度”和“温度”。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称“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是指项目单位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 向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网络、有线广播电视 等公用事业有关单位提出的联合报装服务。接入外线工程是指项目规划红线外建设规模较小的市政管道 铺设连接工程。联合审批是指接入外线工程涉及规划、占掘路、施工等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部门统一受理,相关部门同步 并联审批的活动。
三、工作任务
(一)超前服务。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市、县(区)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咨询“水电气热网”公用事业领域有关单位意见,并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将项目策划生成、立项等相关信息及时推送至公用事业领域有关单位。相关单位要主动对接项目单位,上门服务,提出建设要求和技术支持,指导项目单位进行方案设计。(牵头单 位: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通管办、市文旅局、张家口供电公司、河北省广电网络集团张家口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 年7月底前)
(二)一窗受理。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服务窗口,公用事业领域有关单位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完成入驻,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热网”咨询、报装,实现“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一次申请,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通管办、市文旅局、张家口供电公司、市政集团、河北省广电网络集团张家口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
(三) 一表申请。市、县(区)行政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每一项服务事项涉及的申办材料、表格进行精简,合并成一张“申请表单”,动态更新办事指南,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实现事项集成、信息共享、定向分发,使报装更加便捷高效。探索实施“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申请表单电子化,通过信息复用自动填写申请表,实现项目信息免填90%,项目单位通过“冀时办”调用企业电子印章,电子申请表单全自动化生成。(牵头单位: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通管办、市文旅局、张家口 供电公司、市政集团、河北省广电网络集团张家口有限公司、各 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四)一网通办。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完善“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服务功能,加强与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与数据共享,提升网上办理能力。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力度,推动市政公 用基础设施共享和高效数字连接,夯实联合报装工作基础。完善工程审批系统信息查询、报装服务等功能,优化工程审批系统与 省政务服务网对接服务,实现“水电气热网”事项“一网通办”。探索将“一证办电”“刷脸办电”等用电服务推广至用水、用气、网络、有线广播电视等领域。(牵头单位: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张家口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市文旅局、市政 集团、河北省广电网络集团张家口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五)简化材料。全面梳理联合报装所涉事项办理所需的材 料清单,按照重复材料只收取一份、可共享互认材料不再提交、除有法律法规要求收取纸质材料一律不得限定介质、容缺告知承诺材料和事项应标尽标的要求,逐一明确申请材料的份数、要求、介质等内容。同步细化材料审查要点,提升服务窗口收件审核效能。(牵头单位: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通管办、市文旅局、张家口供电公司、市政集团、河北省广电网络集团张家口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六)组织踏勘。项目单位申请报装后,市、县(区)行政审批部门会同城管执法部门组织公用事业领域有关单位同一时段 现场踏勘,以所有申请报装事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为目标,指导项目单位科学拟定报装方案,避免同一路段管线敷设多次开挖。(牵头单位: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市文旅局、张家口供电公司、市政集团、河北省广电网络集团张家口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七)优化流程。临时用水、临时排水、临时用电报装调整到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同步办理。项目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之前申办“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公用服务事业有关单位在收到报 装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报装的意见。项目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邀请公用事业相关单位参加验收活动,相关单位应主动提供检测、测试、试压等相关要求、资料,验收合格的,有关公用服务企业应当接入;验收不合格的,由有关公用服 务企业提出整改方案,经整改合格后接入。行业主管部门应主动 加强监管,督促“水电气热网”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接入。(牵头单位: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市文旅局、张家口供电公司、市政集团、河北省广电网络集团张家口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八)外线工程联合审批。接入外线工程项目涉及的规划、占掘路、砍伐迁移树木、占用绿地、施工等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审批部门联合审批、全流程网办,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工程量较小、不涉及涉路施工许可,绿化带开挖面不大、恢复 较为方便的接入外线工程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承诺制办理许可证件。(牵头单位: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政集团、河北省广电网络集团张家口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九)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健全帮办代办体系,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服务内容,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各方应当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十)规范收费,公开公示。水电气热网报装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水电气热企业要按照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的通知》 (冀发改公价〔2023〕221号)要求,建立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项目清单,通过营业场所、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以及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平台,对所有收费项目清单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市文旅局、张家口供电公司、市政集团、河北省广电网络集团张家口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 队、市通管办、市文旅局、张家口供电公司、市政集团、河北省广电网络集团张家口有限公司等部门为专班成员的市水电气热网 联合报装服务“一件事”工作专班,统筹“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服务改革工作,建立沟通联络、联合会商、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政策配套。市专班成员单位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 总体要求和安排,针对优化调整后的工作流程和办理环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落实方案,明确专人落实告知承诺制,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各县区要在7月5日前制定本县区具体实施方案,制作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确保7月底前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三)强化技术支撑和监督考核。由市数政局牵头在省政务服务网、工程审批系统上搭建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模块,并根据线上运行情况,对报装模块进行优化,实现联合报装全流程电子化运转,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集中公开,建立全过程监控和预警 机制,保障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由市数政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做好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实施的全过程统筹协调,专班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县区做好联合报装服务工作,将各县区优化“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服务工作开展质效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四)强化信用监管。从侧重前置审批转向实行承诺制,同 时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覆盖用户、利益相关单位、公用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行业信用体系。经发现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国家公共信用平台。通过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提高违规和失信成本。
(五)广泛宣传引导。市专班成员单位和各县区要充分利用 媒体、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加强政策解读,引导企业和公用事业有关单位充分知晓改革内容,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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