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交通运输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体裁分类:信息公开办法 索引号:971/1657608931900
张家口市交通运输系统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信息,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公共信息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家口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就交通运输(不含民航、邮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指导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要求,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实用的原则,围绕公路建设、运输行业管理等重点领域,衔接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基本原则
全市交通运输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信息公开应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公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全面真实。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的信息外,都要公开,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可信。
3、规范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公开程序,信息公开、更新及时。
4、便民利民。程序便捷、渠道畅通、方便公众、优质服务。
三、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把信息公开作为交通运输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围绕与人民群众结合紧密的交通运输系统公共企业单位,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达到有人员、有制度、有平台,积极发布服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梳理当前正在实施信息公开规定,及时衔接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
(二)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梳理与人民群众日常出行和运输保障相关服务信息、对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有较大影响的信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或相关企业切身利益的信息、事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和服务对象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关于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和反映问题较多的交通运输信息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重要信息等六类信息,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探索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并按时公开发布,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交通运输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坚持底线思维,建立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科室和具体负责人,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在公开办事内容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做到内容真实、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对信息公开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报单位负责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四)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按照务实管用,因地制宜的原则,灵活确定公开渠道,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信息公开窗口通常以开通热线电话、接受现场咨询等为主,充分用好信息公开栏、便民服务卡、办事指南、电子屏等公开载体,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更新。积极发挥各单位网站和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宣传渠道作用,打造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公开平台,增强信息发布的广度和深度。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拓展渠道,接受投诉、评议、听证、质询等群众监督,加强自我约束,促进服务效能提升。对不依规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不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综合运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责任落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设立或指定具体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应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应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参照省、市有关规定,建立责任管理体系,强化行业监管,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做到信息的内容具体细化、公开的程序便于操作。应把社会公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全面、及时、有效地进行公开。
3、严格监督检查。局机关相关处室围绕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形式是否方便、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科学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总结推广,对违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责令整改。
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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