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首都两区建设办公室关于对县区《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
体裁分类:区域规划 索引号:00047197x/2020-14783
张市两区办〔2020〕1号 签发人:白 晶
张家口市首都两区建设办公室
关于对县区《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委首都两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9个县区《关于呈报<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2019-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各县区《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张家口重要指示精神,科学合理设置发展定位、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主导产业,对于指导推进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以下简称首都 "两区" )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县区依据《规划(审议修订稿)》于3月13日前分别印发实施。抓紧制定近期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推进落实方案。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程序报批。
三、《规划》是张家口首都 "两区" 建设规划实施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其中发展定位、建设任务、目标数据等内容确需调整的,报经市委首都两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在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实施、重点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同时,及时跟踪问效,建立台账,夯实年底专项工作考核基础。
五、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首都两区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各县区《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
规划(2019-2035年)》审议修订稿
张家口市首都两区建设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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