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推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暂行)》的通知
体裁分类:市政府文件 文号:张政字〔2024〕27号 效力状态: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张家口市推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暂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6日
张家口市推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意见(暂行)
微短剧作为一种新兴的影视形态,对整个影视行业乃至文化产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加快产业链打造,高质量推动微短剧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推动文化强国、网络强国、数字强国战略在张家口落地落实,特制定本意见。
一、鼓励生产创作,打造优秀微短剧作品
(1)坚持正确方向。各微短剧创作拍摄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牢把握微短剧创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建设短剧创作传播良好生态,推动微短剧创作健康繁荣。(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以下均需各县(区)、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守牢创作导向。各微短剧创作拍摄机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新时代微短剧创作要坚守人民立场,深入生活,发掘更多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现象新人物,通过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的故事和人物,不断提升短剧作品思想性、创新性、艺术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
二、鼓励创意策划,推出精品微短剧剧本
(3)扶持剧本创作。鼓励微短剧创作拍摄机构围绕独具张家口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文旅资源、冬奥赛事、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创作微短剧剧本,择优组织申报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优秀网络视听节目推优等推荐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4)支持剧本孵化。市委宣传部、张家口市影视产业协会等机构广泛征集微短剧剧本,鼓励将本土化剧本、优秀中短篇小说等改编为微短剧。搭建微短剧版权登记平台,为微短剧企业提供作品版权登记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
三、鼓励企业发展,扶持全链条市场主体
(5)积极协调场地。鼓励微短剧创作拍摄机构或社会组织,向张家口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影视机构或社会组织,在张家口相关影视基地、冬奥场馆、景区景点、公共服务设施等开展微短剧拍摄活动,在不影响场地正常营业、赛事会议等活动安排的基础上,所需的场地由属地政府积极协调安排。(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兴垣集团)
(6)开展创作培训。鼓励市属院校、国有院团、社会团体等机构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每年面向社会微短剧爱好者、张家口微短剧制作机构开展专题培训,培养群演、拍摄、灯光、道具、化妆、制作、特效、剪辑等微短剧全链条人才,为微短剧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河北北方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张家口职业教育中心)
四、鼓励集群发展,培强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
(7)培育产业园区(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推动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支持现有影视基地增量扩容建设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鼓励申报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基地)。(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8)鼓励产业投资。鼓励外地企业来张家口投资设立微短剧拍摄制作注册公司。对微短剧文化企业(影视、动漫综艺策划拍摄、制作、微短剧宣传、发行)落户在产业园区或孵化园区的,由属地政府帮助协调安排厂房。(责任单位: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五、鼓励专业攻坚,储备高端微短剧人才
(9)引进专业人才。鼓励张家口影视机构引进优秀制片人、编剧、导演、后期剪辑师等微短剧专业技术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纳入燕赵英才服务卡制度保障范围,享受子女就学、医疗保健、人才住房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
(10)用好本地人才。鼓励张家口市属高校、国有院团与微短剧制作机构合作,深度参与微短剧制作,共同培养多层次、多类型的微短剧人才,推动产教研用整体发展,实现校企协同育人,促进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旅局)
六、鼓励规范运行,推动微短剧产业发展
(11)加强行业引导。加强前置管理,成立张家口市微短剧行业协会,对微短剧的创作方向和舆论导向进行审核把关,不断提升影视机构业务能力和行业规范化水平,消除风险隐患,推动健康发展。组建微短剧基地制作技术服务联盟,整合资源、科技赋能,逐步形成以“IP-制作-发行-投流”为核心的微短剧制作全链条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民政局)
(12)守牢安全底线。微短剧创作拍摄机构要强化内容自审,确保微短剧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运营方要积极引导企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公安局)
(13)加强行业监管。各县区文旅部门要加强对微短剧企业和园区(基地)的监督、检查,严禁出现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创作传播。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七、强化工作保障,汇聚高质量发展合力
(14)确保落地落实。全市建立加快推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成立评审委员会,推动意见落地;结合本地实际,各县区同步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做好微短剧开机发布、作品推介、形象展示等工作,推动微短剧故事和场景转化为文旅产品,营造跟着微短剧去旅行的新风尚,全力打造微短剧创作城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张家口广播电视台、张家口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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