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体裁分类: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号:张政办函〔2025〕43号 效力状态: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重大行政决策能力,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2019年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要求,现将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相关部门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务必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留存备案。
附件: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责任领导 | 决策依据 | 时间计划 | 公众参与 |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时间 | 方式 | |||||
| 1 | 张家口市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实施方案 | 市应急管理局 | 李辉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中办发〔2024〕69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25〕5号) | 决策启动 | 9月22日 | 2025年10月1日—10月30日 | 书面征求意见 |
| 公众参与 | 10月1日--10月30日 | |||||||
| 专家论证 | 9月23日--10月30日 | |||||||
| 风险评估 | 9月23日--9月30日 | |||||||
| 合法性审查 | 11月3日--11月11日 | |||||||
| 部门审核和集体讨论 | 11月12日--11月14日 | |||||||
| 注:公众参与方式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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