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家口市2025年“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体裁分类: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号:张政办函〔2025〕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张家口市2025年“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0日
张家口市2025年“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强化“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建设,促进“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地落实,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基地建设,提升生产能力
(一)加强蔬菜基地建设。严格遵守“三区三线”划定原则,推进蔬菜产业集群建设,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130万亩左右。巩固提升23家环京周边蔬菜生产供应基地产能,争取新增环京周边蔬菜生产供应基地2家以上。围绕“一环三区四带”设施农业发展格局,稳步扩大设施蔬菜种植面积,延长蔬菜生产上市期,到2025年底,设施农业占地面积新增1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围绕以水定产、以水定畜总要求,持续优化养殖布局,制定落实项目资金、金融信贷、市场营销等一揽子畜牧业纾困政策,提升畜牧业生产保供能力,确保生猪、肉牛、肉羊存栏量分别达到119万头、28万头、185万只,肉类产量达到33万吨。以促进畜牧产业提质增效为前提,推广优质畜种和先进生产技术。强化龙头企业带动,推动适度规模养殖,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9%。(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发展特色渔业养殖。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开展繁育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在沽源县建立大水面生态养殖与休闲渔业融合发展示范点,在赤城县和蔚县建立细鳞鲑鱼繁育技术集成与示范点,全年水产品产量达到8005吨以上,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市场建设,提升流通能力
(一)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加大对京蔚、张尚等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政策的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按照“鲜活农产品目录”减免通行费,做到应免尽免。(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强化市场规划引领,积极推进城区“菜篮子”产品销地、集散地批发市场纳入城市规划并按规划实施。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要按照《张家口市中心城区各级生活圈划定及规划导则(2020—2035年)》、《张家口市主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加强农贸市场、便民超市、社区生鲜菜店建设,提高群众就近购买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加强市场功能建设。宣化区、怀来县和张北县要分别加强宣化盛发、怀来京西和张北蔬菜城3个批发市场的管理,指导批发市场完善交易服务、冷链物流、智慧管理等设施,健全分区分类经营、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等管理制度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制度,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加强零售网点建设。以社区为单位,完善社区生鲜果蔬直供服务体系,每个行政社区平均设有“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达到2个以上。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畅通“菜篮子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产品监管,保障质量安全
(一)加强产地环境监管。对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水肥调控等措施,对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深入实施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推进耕地周边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整治项目实施;严格落实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一点一策”水质达标(保持)方案。(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依托“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1300个以上电子追溯试点,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生产、流通环节执法监督抽检,种养殖环节定量检测数量达到2批次/千人,强化检打联动机制,监督抽查中发现使用禁用物质不合格产品要跟进执法,及时公布结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紧盯五一、国庆等重要时节,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的抽检,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严重超标等行为,全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样品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完善调控机制,提升保障能力
(一)完善调控政策。落实本地重要民生商品调控目录清单,将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资金纳入本级预算。完善“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市场流通和价格调控等方面的调控政策体系。保持“菜篮子”产品供应稳定、价格可控。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供应链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支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有效推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跟踪价格涨幅。强化重要民生产品价格跟踪监测,落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措施,及时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持“菜篮子”产品价格基本稳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完善落实产品储备。全市储备以市级储备为主,肉类储备量按照保障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每人每天0.1千克的标准测算;蔬菜储备量按照保障城区人口5—7天消费量、每人每天0.5千克的标准测算。各县区要根据本县区实际建立县级储备制度并落实。(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加强监测预警。强化价格信息监测预警队伍及体系建设,加强肉、蛋、菜、奶等“菜篮子”产品价格跟踪监测工作,做好周报、旬报和月报,每月上报监测信息和市场运行分析报告。利用政府信息平台和社会主流媒体,及时发布监测商品价格信息和价格波动分析情况,回应群众关切,维护正确舆论导向,树立良好预期。(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五)加强应急保供。完善“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方案,压实部门责任。动态调整应急保供生产基地,加强全市123个“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生产基地组织管理,保障蔬菜、肉类生产基地平均每日产量分别满足常住人口每人不低于0.3公斤、0.04公斤供应的需要。利用市场化手段,县区政府与大型“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或超市建立应急保供运销机制,建立应急保供运销主体名录,布局临时中转调动场所、临时集散点、应急商业网点,完善应急保供网络,增强应急保供能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形成合力。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加强工作指导,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强化要素保障。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支持“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便民服务网点等建设,全方位提升稳产保供能力。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抓好市场运行分析、供求趋势研判及监测预警等工作,为有关生产经营主体做好供求、价格等信息服务,提高“菜篮子”产品供应质量和水平,提升市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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