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主城区和察北、塞北管理区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2025—2027年度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
体裁分类: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号:张政办函〔2025〕27号
桥东区、桥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张家口市主城区和察北、塞北管理区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2025—2027年度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张家口市主城区和察北、塞北管理区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2025—2027年度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张家口市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桥东区、桥西区、经济开发区、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2025年度以及2025—2027年度各类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充分利用地方投入、企业投资、社会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强土地收储入库和前期开发工作,及时快捷保障各类建设用地需求,为主城区和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重点保障原则。根据主城区和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发展定位,确定土地储备范围和数量,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储备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用地上。
(二)坚持规划先行原则。遵循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交通、旅游等相关规划,优先收储城市重点发展建设区域土地。推进低效、闲置、外迁企业等国有存量用地纳入储备,做大政府可支配收储土地总量。
(三)坚持以供定储原则。综合考虑主城区和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以及储备土地开发潜力,结合近年来土地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新增储备土地规模,保持年度土地储备开发总量动态平衡。
三、重点储备范围
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2025—2027年度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重点储备范围包括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四、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一)2024年度末结转规模。截至2024年底,全民所有土地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在库土地共570.87亩。其中,居住用地96.09亩、工矿用地142.59亩、商业用地34.3亩、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道路绿地297.89亩。
(二)年度储备规模。本年度计划储备土地15985.1亩。其中:城市存量土地3963.59亩(工业用地247.14亩、商住用地2482.6亩、其他用地1233.85亩)、新增建设用地7353.41亩(工业用地3758.64亩、商住用地1611.54亩、其他用地1983.23亩)、拟使用专项债项目4668.1亩(附件1)。
(三)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本年度储备土地前期拟开发6500亩,其中:城市存量土地2500亩、新增建设用地4000亩。
(四)储备土地供应规模。本年度储备土地计划供应约6240.43亩,其中:桥东区2500亩、桥西区968.26亩、经开区2284.49亩、察北管理区287亩、塞北管理区200.68亩。
(五)计划年末储备规模。计划年度末储备土地9744.67亩。其中:城市存量土地6000亩、新增建设用地3744.67亩。
(六)年度资金使用规模。本年度资金规模221.0349亿元,其中:自筹资金83.9229亿元、区财政拨付65.5697亿元、专项债资金71.5423亿元。
五、2025—2027年度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
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储备土地18125.6亩。其中:城市存量土地6963.52亩、新增建设用地6493.98亩,拟使用专项债项目4668.1亩(附件2)。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信息公开。土地储备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年终将计划执行情况专题向市政府报告。
(二)加强部门协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以及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要强化协作,统筹推动土地收储、供应等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组织好区内收储土地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完成收储计划。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区要做好土地储备项目所需资金筹措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将土地储备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整合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财政资金予以保障,确保年度土地收储资金需求,实现土地收储工作的良性循环、滚动发展。
2024年10月12日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主城区和察北、塞北管理区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2025—2027年度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张政办函〔2024〕5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张家口市主城区和察北、塞北管理区2025年度
土地储备计划表
2.张家口市主城区和察北、塞北管理区2025—2027
年度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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