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九条措施》的通知
体裁分类: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号:张政办函〔2025〕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张单位:
《张家口市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九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
张家口市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九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挖掘养老服务消费潜力,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丰富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力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消费圈,确保新建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结合城市更新工程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推进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开展示范性社区嵌入式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行和探访关爱等服务100%全覆盖。支持具备资质的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助餐服务,积极创建老年助餐品牌,推进智慧型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探索流动助浴车等助浴服务。统筹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等资源,推广“养老顾问”模式,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资源链接等服务,鼓励设立社区老年用品展示和配置服务(租赁)站点,探索开展老年认知障碍社区照护服务。
二、优化提升机构养老服务。编制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强化县(乡)级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提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能力。引导国有企业、社会力量提供普惠养老服务,逐步推进公建民营机构占比。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高品质养老机构,依规建设老年公寓、养老社区。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增设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
三、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纳入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村级养老站点覆盖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所有行政村。依托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养老信息系统,建设县级养老管理平台;依托乡镇敬老院、优质民办养老机构,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供需衔接、专业照护、带动村级作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转经费。鼓励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闲置农房、设置农村助老岗位等多种方式发展养老服务,重点完善村级养老助餐、助医、临托照料等基本养老服务,引导优质养老机构托管运营农村养老设施。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支持老年人消费品下乡,为老年用品的邮件快件提供适老化配送服务。
四、创新“智慧+”养老新场景。探索建设“智慧养老院”,整合医疗、养老、社区等机构资源,提供医疗康复、生活照料等贯通式智能化养老服务。支持社区“虚拟养老院”,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开发“养老服务电子地图”等应用程序,便利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开展“智慧广电+养老服务”,提升老年人看电视体验,扩大重温经典频道覆盖范围,提供场景式、体验式、互动式养老服务消费场景。
五、发展“行业+”养老新业态。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将每年10月确定为“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鼓励企业发放购物优惠券、降价促销,鼓励商场超市等设立线下老年用品售卖专区,引导网络电商提供适老化服务。持续推进“健康消费引领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医疗、文化、旅游、物业、家政、体育、教育等行业融合发展。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开展“五床联动”协作试点,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发挥“互联网医院”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优势,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开展旅居养老合作,打造适老文旅产品,发布老年人文旅消费指南、旅居养老机构推荐目录,开展旅居养老合作,发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支持物业企业通过成立养老服务部门、社区养老机构、引进养老机构等方式提供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将养老照护作为重点发展方向。提高公共体育设施中老年人健身设施占比,更新社区(村)适老化健身设施,推广“八段锦”等传统体育运动。鼓励以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等为依托,开展线上线下老年人教育和文娱活动等。
六、加大适老化改造力度。将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逐步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重点支持范围,对高龄老年人居家环境开展适老化改造评估工作,引导更多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在公共区域加装老年人休息椅。健全老年人交通运输服务体系,逐步推广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和无障碍出租汽车。鼓励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设置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保留现金、存折等传统服务方式。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鼓励支持银行、保险、信托、担保、基金等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老年用品租赁、适老化改造等融资需求。鼓励养老设施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加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鼓励保险公司合理设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科学厘定费率。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支持理财公司发行养老理财产品,鼓励信托公司加大养老领域信托业务探索,支持为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
八、壮大经营主体和人才队伍。培育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推动养老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运营困难的公办养老机构,可采取公建民营规模化、连锁化方式提升专业管理运营水平。提升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养老服务职业体系,支持技工院校和社会评价组织开展护理员、照护师等职业等级认定。鼓励支持老年用品产业研发、维修检测机构发展。
九、打造安心养老消费环境。加强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推动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对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类、护理类、康复训练类等设备逐步更新。强化入住机构老年人人身安全,严厉查处欺老虐老行为和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服务的违法行为,开展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识骗防骗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力度,鼓励老年助餐机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政策落地实施,加强养老服务消费纠纷高效处理,健全老年用品售后体系,确保老年服务用品便利安全。
(部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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