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水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制定2018年张家口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水利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较好的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对基层、对社会的服务作用。
1、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机整体。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2、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条例》和《张家口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要求,进一步落实各职能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 "受理、办理、发送、复议、诉讼" 中的责任,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局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
3、强化网站服务,发挥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2018年,我局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同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4、拓展外宣力度,提升公共信息透明度。在发挥信息公开网络渠道的同时,我局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等形式及时进行政策解读、通报工作及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增进了与社会的沟通。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等各类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概况信息1条、规划总结2条、工作动态56条、财务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没有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前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或申请查阅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因此未产生任何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受理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通过一年来认真努力的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完善,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如:部分信息收集、更新、发布还不够及时,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督查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下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加强宣传、培训。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增强信息联系员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政府信息的能力。
3、强化督查抓落实。办公室定期不定期通报各科室收集、报送政府信息的数量及质量等情况;增强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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