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将张家口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宪法精神
1.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宪法精神。我市高度重视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宪法学习宣传摆在了全市法治建设核心位置,依托 "法律九进" 活动载体,在机关、校园、农村、社区、企业等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宪法公益广告、发放宪法文本、开展宪法讲座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年内,印发了《张家口市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自查工作方案》和《张家口市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自查工作督察方案》,通过健全机构、会议部署、文件要求、专项督办等形式,推动全市宪法学习宣传实施自查和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组织开展了 "新时期新青年学习宪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知识竞赛、 "法治校园行" "宪法晨读" 等一系列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在张家口电视台《与法同行》、张家口日报《普法在行动》等栏目中专题解读宪法修正案,并充分利用今日头条、普法公众号等新媒体力量,积极打造多渠道、多元化的宪法宣传体系。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期间,市委回建书记亲临经开区世纪路社区对宪法宣传和 "法治进小区" 进行调研,全市21个普法成员单位在市文化广场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解答市民法律咨询;各区县相继在辖区内人员密集的广场、街道、学校等场所开展了宪法宣传系统活动,掀起学习宣传实施宪法热潮,在全市营造了宪法学习宣传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2. 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2018年2月5日,武卫东市长在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了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了本地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年内,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审议我市出台的政府规章;市委深改办就法律顾问事宜专门召开调度会,促使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铺开。目前,我市正在着手准备的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计划于2019年1月29日至31日,从全市抽调了精干力量组成依法行政考核组,对各县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进行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全市综合考核系统,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3.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按照全省 "双创双服" 工作统一要求,精心部署,统筹安排,强力推动,细化落实,制定了《张家口市2018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活动的通知》。政策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张家口市精准招商工作方案》《张家口市冰雪产业发展规划》《张家口市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精准指导招商引资工作。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印发了《关于公布张家口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及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的通知》(张价〔2018〕43号),对52个收费单位,72个收费项目进行了公示;落实上级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减轻企业社会负担1894万元;清理规范转供电主体加价行为,把国家和省各项降价措施传导到终端用户,累计年减轻用户电费1.7亿元;引入了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的压缩天然气价格,建立了居民和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市重点项目全部实行市、县两级领导包联责任制和市直部门对口帮扶制度,印发了《2018年市级领导包联省重点建设项目方案》《2018年县级领导包联市重点建设项目及市直部门对口帮扶方案》。明确31项省重点项目由30位市级主要领导包联,市属重点项目由市主管部门领导包联,其余市重点项目由115名县级领导包联。同时选取19个市直部门对口帮扶19个县区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每个重点项目都有包联领导、帮扶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每一个重点项目建好、建实、建出高效益。
4.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 "网上政府、身边政府" 、标准化审批、 "只跑一次" 清单重点工作要求,规范 "部门自查、初步审核、集中会审、沟通确认、公布实施" 工作流程,实行市直部门 "端菜" 和县区 "点菜" 相结合的新模式,对全市审批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集中梳理。将4531个行政审批事项合并、取消、精简,规范了事项名称25个、规范审批要件65个、统一审批流程87个、规范审批时限62个。最终形成市级独有事项清单59项、市县同权事项清单63项、县区共有事项清单18项、部分县区事项清单267项四个清单。
5. 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张家口市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规定,6次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根据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责任清单进行了调整。同时,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调整情况通过张家口市机构编制网对外公布,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促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截至目前,共有行政权力清单3489项,部门责任清单3228项。
6. "证明" 事项清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我市对证明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规范,共清理市本级证明事项125项,其中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和政府部门自行设定以及无依据证明事项20项,市政府对此予以全部取消,并公布了第一批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张政字〔2018〕40号)。对已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要求办事人提供,将取消的群众和企业办事证明事项的清单在本部门网站及其他公开渠道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同时积极做好 "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 相关工作。
7.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 "证照分离" 改革实施方案》(张政办函〔2018〕170号),自2018年11月10日起,对全市99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 "证照分离" 改革;印发《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 "多证合一" 改革将 "粮油仓储企业备案" 等涉企证照纳入 "多证合一" 的通知》,整合粮油仓储企业备案等十二项涉企证照事项,6月30日起实现五十证合一。目前,全市实施 "五十证合一" 市场主体11600户。
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印发了《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在我市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共办理全程电子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432件。深入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对不涉及注销登记前须经审批的企业,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企业即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2018年共办理简易注销787件。推进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承接冠 "河北" 企业名称核准权限,同时下放冠 "张家口" 企业名称核准权,改变企业往返跑路的成本,缩短了的企业名称核准时间。同时,实行 "审核合一" ,对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 "一人通办 即来即办" ,加快审批效率;推进 "政银合作" ,利用银行服务网点多而广的优势,使投资主体就近选择网点办理个体户注册、企业登记、名称核准等业务,实现企业准入便利与金融共赢。
8. 加强市场监管。深入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推进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1022批次,检查对象27069户次;开展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60次,检查对象470户次,其中市本级开展10次,检查对象139户;检查结果全部录入 "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 ,实现了信息公示、信息互联共享。
加强市场监管。在临街位置和主城区各类较大市场加挂扫黑除恶宣传条幅30条、增设硬质宣传展板18块,印制了宣传资料4000份;通过LED大屏幕开展适时宣传,公布了线索举报电话;利用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了18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信息。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以 "护网行动" "铁拳2018" 专项行动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为牵引,全市共查处(结案)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1010件,罚款330.7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71万元;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启动 "2018红盾护农" 行动,通过开展农资科技知识下乡,强化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等举措,有力地维护了我市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年内,组织举办红盾护农启动仪式和农资科技知识暨打假实物展览16场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受理投诉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优化市场秩序。市场秩序优化专项行动查办各类案件168件,罚没款195.35万元,其中不正当竞争案件41件,罚没款52.89万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66件,罚没款50.53万元;虚假违法广告案件57件,罚没款71.17万元;网络违法广告案件4件,罚没款20.76万元。行政约谈2594人次,行政指导3117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下发了《张家口市打击传销排查整顿工作方案》《张家口市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整治行动方案》。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 "反传销电影城乡行" 宣传活动,覆盖全市19个区县百余社区和学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
9.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了《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张家口市2018年空气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印发了《张家口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深化与清华大学的合作,建立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担任领军人物的冬奥会张家口赛区空气质量保障院士工作站。与河北省环科院合作开展了污染源清单的编制,有效提升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精准性。开展了 "碧水2018" 执法检查、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等一系列执法专项行动。2018年,全市环保系统共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119件;下达行政处罚案件377件,罚款金额2173.79万元。同时,完成了190个乡镇和省级以上开发区1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了乡镇环保机构全覆盖。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0.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一是配合人大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审查工作,《张家口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已经修改审查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二是市政府规章的修改审查工作,《张家口市养犬管理办法》《张家口市滑雪场所安全管理办法》已经修改审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
11.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印发了《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字〔2017〕139号),对规范性文件准确认定、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标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程序形式及时限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2018年,印发了《关于公布市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张政办字〔2018〕17号),对市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制定主体以外的其他各类临时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均不得以本单位、本机构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
12. 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印发了《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字〔2018〕52号),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宣布失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4件,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并予以公布。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向上级报备工作, 2018年向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备案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9件,并实施了网上公开;备案审查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55件。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3. 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张家口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张政办字〔2016〕121号)文件精神,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2018年,市法制办审核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议题64件,市政府及政府办各类文件288件,审核市本级各类协议81件,标的额达1000余亿元。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 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坚持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形式上求全。一是公示内容注重全面。坚持以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官方网站或公示栏将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职责、权限、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全部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二是公示载体形式多样。通过张家口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实时对外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内容;依托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行政执法工作信息,通过市工商局 "双随机" 抽查监管平台,定期向社会公示 "双随机"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三是公示机制注重实效。注重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等工作,坚持做到事前公开;明确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求佩带或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保证了执法工作的事中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加强执法结果全公开,凡是涉及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结果的一律采取全文公开和摘要公开的形式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坚持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内容上求实。一是执法文书做到规范化。一方面,进一步梳理完善了各类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各执法文书的填写要求,重要制作填写指南或标准示范文本。另一方面,各执法部门积极开发执法文书在线管理系统,提供各类执法文书模板,设置起草、呈批等流程,做到电子记录合法、真实和可回溯性,实现无纸化。二是执法过程做到合理化。各级各部门结合执法实际确定了常态化执法全过程记录方式,即纸质执法文书、移动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询问调查室视音频监控、移动执法APP,执法数据采集工作站等,其中移动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执法APP是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全新辅助形式,保障执法过程记录合法真实。三是执法流程做到信息化。重点执法部门依托数字化网络监管系统,从现场执法检查、执法办案、行政处罚、执法公示等流程做到信息化,借助移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做到检查证据即拍即传、即时视频通讯,实现现场查验记录的无纸化和智能化管理。
坚持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法上求严。一是完善审核制度上下功夫。各级各部门在原制订的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法制审核的制度内容,审核的范围包括重大行政许可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重大行政强制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执法决定,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更好地促进执法科学、规范。二是加强日常审核上下功夫。将执法文书上增加了法制审核流程环节,做到办审分离,主要审核对行政执法决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决定是否合法、适当、是否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提出审核意见,从源头上把好关口。三是规范审核工作上下功夫。一方面加强法制审核员队伍建设,市编办市法制办制发了《关于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法制审核员配备比例,确保每个执法机构都有法制审核员;另一方面,各级各部门通过定期举行法制审核员业务培训班和审核工作分析会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审核工作能力。
15.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以 "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完善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基本要求,对行政处罚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并逐项细化、量化具体的处罚标准、适用规则和程序。目前,全市38个行政执法部门均按照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同时,创新案卷评查方式,分年度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行政强制等重点行政执法种类进行专项评查。从各县区法制办抽调人员,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将具有行政处罚职权的市级44个行政机关全部纳入评查范围,共随机抽查案卷160多本,指出15个部门存在的30多个问题,同时评出优秀执法案卷10本,供各地各部门参照借鉴。
16.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少于40小时,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印发了《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张政法〔2018〕1号),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开展了年度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对全市44个行政罚没合法主体在《张家口日报》进行公告,年检和办理副本216个,注销副本61个。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年检工作和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录入工作,共年检行政执法证件12563个、新增行政执法人员2477名。
17. 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深化 "两法衔接" 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设立运行全省首个人大系统 "两法衔接" 监督平台,利用平台改进加强人大监督的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引导侦查、畅通申诉等工作机制,对重点敏感案件实施 "两见面、两核实" 审查方式,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在全省率先实现基层院一审案件两级院同步审查全覆盖,成立抗诉案件特别办案组,刑事抗诉率提升168%,成功率提升66%,抗诉工作跃居全省前列。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8.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调查处理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对时间紧迫、事实清楚的,加大直查快办力度。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2018年,全市共审计235个单位,发现问题1636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82.4亿元,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45.6亿元。
19.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全市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及时公开工作动态、行政执法、政策法规、规划总结、办事指南等各类政府信息,2018年发布信息5.7万条,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改进和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调解等办案手段,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2018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4件,受理145件,受理率79.8%,审结130件,结案率89.7%,撤销32件,占24.6%(相比去年增长11.7%),责令履行20件,占15.4%,纠错率达到40%,调解结案15件,调解率12%。
21. 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按照河北省《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我市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通过直接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努力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二审行政案件共135件,案件主要涉及土地、城建、信息公开、公安、工伤认定、城市管理等方面。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93次,经市政府授权后,均委托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
(八)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22.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在市政府和市政府办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印发了《2018年度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利用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授课形式,组织领导干部有计划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2018年,市政府常务会相继组织了《如何正确认识行政诉讼的胜与败》《行政指导的理念及其制度分析》等12次学法。
23. 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1期,培训各类干部4098人次,较去年增长了37%。其中,全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全市精准脱贫示范班、国防教育培训班等常规主体班次32期,培训3328人次;其它建行、交通局等部门专题委托培训9期,培训770人。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进一步增强行政系统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市建设。目前,正在筹划对各县区、市直各执法部门的2080名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019年,我市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及张家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围绕法治张家口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的审批系统、导引服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改变原有按部门各自运行、布局分散的特点,增加审批局与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审管互动功能,使审批、监管无缝衔接,完善了审批系统的整体功能。同时,拓展手机APP、微信等新媒体网络的服务功能,开通官方微信、微博,印制 "二维码" 一次告知图册,实现政务服务与新媒体的有机融合,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民性和可及性。
2.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职能、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持续梳理未按规定批准或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
3.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全方位进行市场主体帮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以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域和行业为重点,继续在食品药品、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大气污染、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依托市政务云支撑平台,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推进 "全市行政执法平台建设" 。以服务行政执法为重点,通过对行政执法需求分析,进行总体设计,科学搭建组织机构、用户,设计业务办理六大子系统,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继续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继续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环节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三)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在认真总结2018年立法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着重突出我市重点领域的立法项目,凸显 "两区" 建设以及冬奥会筹办方面的内容。立法过程中,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创新多种方式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立法的可操作性、规范性和指导性。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过程中,健全相关的论证、听证机制,有效防止部门利益的法律化和争权诿责现象的出现。做好立法项目立项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列入调研论证的项目,协调相关负责单位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同时,加快立法工作进度。
(四)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聘任法律顾问的通知》和《关于市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薪酬和推进乡镇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党政机关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提高法律专家和律师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等常规工作。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难度的复议案件分开层次,制定更科学的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对领导批办的政府文件,随到随审,严格把关,协助政府领导参与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谈判、合同协议起草审核等服务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做好罚没许可证年检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加大专项执法监督力度,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合法。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好党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推进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实现常态化,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测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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