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3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张家口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则》(张政办〔2008〕38号,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由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 "中国·张家口" (https://www.zjk.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处,电话:0313-8052586。
一、概述
2016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以及《河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83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38号)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丰富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着力推进 "五公开"
1、将 "五公开" 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中;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我市在制定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领导保障、信息发布和监督考核三项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细致开展。一是领导保障机制。我市市政府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今年又将其列为市重点工作之一,并将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二是信息发布机制。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工作贯穿于文件生成的全过程,文件生成和审核过程同步进行,在文件进入审签程序时就必须明确该信息可否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在规定时间内立即予以发布。三是监督考核机制。我市特别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采取过程性督导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今年,市政府将根据年初《工作要点》要求,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推进全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2、全面建立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衔接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市采取同步部署、整体推进的方式推动各县(区)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全面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市机构编制网、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 2016年,分三批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60项,其中,对应取消市级行政权力事项66项、承接下放行政权力事项94项(直接下放46项,委托下放48项)。包括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40项,以张政办发〔2016〕10号文件公布执行。衔接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二批共120项,分别以张政办发〔2016〕3号、张政办发〔2016〕13号文件公布执行。所有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都进行了有效衔接。并及时调整了《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和《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12月15日《张家口市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以张政办发〔2016〕20号文件印发执行,该办法作为我省首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做到了 "五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实施范围和行政权力的内涵。二是明确了权力清单的基本类别、基本要素、编制公开等基本要求。三是明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情形和程序。四是明确行政权力依法、便民、高效运行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要求。五是明确监督方式、责任主体和追责情形。办法的出台,使我市成为全省第一个对权力清单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地区,也标志着我市权力清单制度框架的基本建立。
3、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围绕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主要抓了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等九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4、做好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将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窗口,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站、LED显示屏、触摸屏、政务公开查阅室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全面公开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县区政务中心和市政务服务分中心的指导工作。在6月23日举办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培训中,就目前全市的网上审批互联互通工作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分析,下发了《张家口市网上审批互联互通系统管理规范》,对《张家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全面解读,对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业务的流程、机制、内容以及相关概念进行了详细的解说,8月中旬,为了加强对政务服务分中心的管理,印发了《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分中心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各分中心职责、奖惩办法和考核内容,规范了服务行为,提高了服务质量。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根据国家、省最新要求,严格规范政策解读工作。正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对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内容形式等提出明确要求,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重要政策解读。
(三)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 "中国·张家口" 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截至今年年底,我市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098条。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今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互动模块政策问答答复群众咨询,答复率100%,内容涉及热力改造,志愿兵转业、公积金贷款等,通过积极与网民交流互动,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1、结合我市建设 "四级平台" 推行 "三个代办" 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推进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结果公示信息公开和审批和服务事项公开,截至目前,今年市本级网站公开办理结果54507件,县区公开办理结果556572件,分中心公开770739件,全市共公开346620件。
2、为切实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 "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目录,主动做好信息收集发布、存档归档工作。不仅充分发扬传统的纸质查阅媒介作用,提供现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查阅服务和依申请答复,还自主开发了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把各部门移交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通过扫描转化为电子文档,发布到 "中心" 门户网站和 "中国·张家口" 门户网站,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平台目前共有19个单位公开的97册主动公开文件资料,共计5503份文件,全部向群众开放。
3、通过市长热线12345、群众服务热线961890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将项目信息、政策信息、业务指南编制成独立的数据库,与市长热线12345、群众服务热线961890便民服务条目相结合,充分利用市长热线和群众服务热线的社会影响力,让热线承担起网上审批 "四级平台" 业务咨询、答复,发挥业务指导作用。
4、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加快建立市场信息共享数据库和验证互认机制。对于市场主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实现登记注册共享的信息,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不得要求企业重复登记、备案和验证。要逐步推进全市范围内共享互认。行政监督部门要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公开有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核、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资质资格、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依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库,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综合利用,为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5、创新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 ,实现互联互通。为进一步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打造政务服务 "一张网" ,我市已启动了政务服务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互联互通工作。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已全部实现互联互通、网上并联审批,具备信息共享、企业证照库、咨询答疑知识库、移动客户端、智能卡系统、并联审批视讯平台、物流送达系统等多重功能,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之后,以市行政审批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张家口市网上审批互联互通系统管理规范》,对我市网上审批互联互通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平台操作。为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从今年7月份开始,历时一百多天,组织力量成功开发智能化、人性化系统接口,实现张家口市工商局窗口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平台无缝衔接,将企业、部门、中心三者有机融合,极大地简化了审批程序,提升了审办效率,为群众搭建了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平台。解决了审办人员在双系统之间二次手工录入的弊端,破解了政务服务领域中普遍存在的 "业务协同难、信息共享难、跨部门联动难" 等制约发展难题,在全省尚属首例。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按照及时、全面、主动的工作要求,全市在 "中国·张家口" 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509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包含概况信息439条、政策法规1646条、规划总结1832条、工作动态41191条、行政执法600条、财政财务6008条、统计信息773条、办事指南213及其他12396条,共8类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全市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6件,涉及征地拆迁、医疗保险等方面政府信息,受理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免除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市行政复议9件、行政诉讼19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高。部分部门和单位服务意识不强,跟不上新形势新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量越来越多,涉及范围越来越广,申请人背景越来越复杂,答复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依申请公开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处置经验相对不足。目前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较难,没有统一的标准范围,对历史信息、会议纪要、研究报告、参阅资料等信息是否公开把握不准。同时,秘密与公开的关系处理难度也较大。比如,征地、拆迁等工作中的一些信息比较敏感,公开与不公开都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我们将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公室领导要求,把信息公开团队打造成一流的队伍,具备一流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处要 "全省争一流,全市作表率" 。面临三大机遇,我们深感任务之重大,我们将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促进政务阳光透明;
(二)提升政务开放参与水平,增进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
(三)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服务体系;
(四) 推进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五) 强化教育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培训,2017年底前,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六)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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