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3-06  来源: 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到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张家口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105条。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稳岗就业、助企纾困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和精准推送;增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集中统一归集便企利民的服务信息;建立市级规章文件库,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6件、规范性文件212不断创新解读方式,全年图解市政府常务会议24期,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50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制度,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格式,增强答复针对性。2022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答复及时率100%切实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审核公开信息,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根据公开属性谁制作、谁认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市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信息主动公开流程,认真落实政策性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确保政策信息应公尽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管理,优化栏目建设,及时增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专栏。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政策发布、便企利民、回应社会的传播作用,精准对接公众的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张家口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4%,通过考核评估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印发《张家口市政务新媒体暂行管理办法》,规范账号开设、发布、变更、关停等工作流程;通过技术监测+人工检查的方式,对全市各级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情况进行监管,确保我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7

行政规范性文件

44

35

20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99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79

行政强制

2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3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2

6

3

1

1

 0

2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3

2

3

1

1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1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7

3

 1

 0

8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3

2.重复申请

1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214

6

 3

1

1

 0

2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3

8

0

7

28

3

10

2

0

15

3

0

0

3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比例有待提升;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待深化。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督促各单位落细落实专人负责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所有上网发布的信息做到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规范。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针对我市解读材料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的问题,切实规范政策性文件解读机制,积极运用图解、动画、H5等多种解读方式全面阐释我市各项政策举措。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凡是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均要进行宣传解读,做到应解读、尽解读

  (三)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深度融合发展。依据国务院部门制定的标准指引,及时更新调整县(区)、乡(镇)、村(居委会)三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向社会主动公开。推进村级政务公开专区与村(居)务公开深度融合,积极打造试点专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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