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23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字体:[  ] 分享至:

体裁分类:市政府部门文件   

各县区财政局,局内各科室、单位:

根据张家口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司通〔2024〕11号)要求,我局对截至2024年8月底制定(包括牵头制定、转发河北省财政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1078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22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使用。

二、转发省财政厅36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使用,此类规范性文件以省财政厅公布的清理结果为准。

三、对6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四、对430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附件3: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附件4: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附件2:保留的转发河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张家口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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