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

发布时间: 2023-11-21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字体:[  ] 分享至:

体裁分类:市政府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有效

一、事项名称

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

二、适用对象

在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为境内人士、同民族,婚内生育,父或母为户主,随父或母在家庭户内申报出生,姓氏随父或母,不满一周岁的新生儿。

三、办理模式

申请人在新生儿出生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业务,公安机关通过建立跨地域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成申请地和办理地之间申请信息及办理材料交换流转,从而实现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张家口市政府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