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局、张北新能源办:
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抓紧把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于六月底前上报我委;下一步要按照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优化投资环境,以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投资经营负担。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
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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